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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4版:说法

女子不满处罚 破口大骂交警

行政拘留六日

  通讯员 陈笑 

  本报讯 日前,永嘉一女子不满处罚竟肆意辱骂交警,结果被行政拘留6日。

  事发当日上午,永嘉县公安局交警上塘中队在辖区内开展电动自行车违法查处行动。9时41分,县前路与永建路交叉路口,女子谢某某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看见执勤人员立即掉头。执勤人员上前将她拦下并作出相应处罚。谢某某不满处罚,情绪激动地对着执法民警破口大骂。随后,谢某某被带到上塘派出所。

  “我是一时冲动,现在很后悔,不应该那样对待民警。”经过民警的法治宣传教育,谢某某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鉴于其认错态度,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谢某某处以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警方提醒:骑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头盔已是违法,还要撒泼辱骂警察,简直就是蛮横霸道。不要让无知毁掉自己的前途!


浙江法制报 说法 00004 女子不满处罚 破口大骂交警 2021-02-23 2 2021年02月2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