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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关于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债权申报公告

  2020年12月31日浙江省义乌市人民法院作出(2020)浙0782民诉前调6911号通知书,已对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并预重整工作诉前纠纷多元化解进行了登记,并确定浙江现代阳光律师事务所为预重整管理人。管理人已通过邮寄、公告等形式通知债权人于2021年2月28日前申报债权,鉴于申报期内包含春节假期及疫情防控影响,根据实际情况,管理人决定就债权申报截止日期顺延至2021年3月8日。  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3月8日前,向预重整管理人申报债权;联系人:傅叔文、郭露;联系电话:13375798000、15825799375、0579-85123488;电子邮箱:945729994@qq.com,联系地址:浙江省义乌市香山路1006号。申报债权需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附利息的债权自预重整申请登记通知时起暂停止计息,若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时,按照法院受理裁定书确定的日期顺延。各债权人在预重整期间登记债权视为正式受理破产后申报债权。金城系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金城系公司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及其他相关事项届时将另行通知。  特此公告。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预重整管理人2021年3月3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关于义乌市金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义乌市金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 债权申报公告 2021-03-03 2 2021年03月03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