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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猎杀白颈长尾雉,他们被诉涉嫌多项罪名

  通讯员 建检宣 

  本报讯 “以为打到的只是一只野鸡,没想到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当得知自己捕猎的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时,法庭上的郑某某后悔不已。

  近日,建德市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对郑某某等人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郑某某伙同他人相约狩猎,使用猎枪猎获白颈长尾雉、野兔、赤麂、猪獾等野生动物。经鉴定,白颈长尾雉为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赤麂、猪獾、野兔均为省一般陆生野生动物;郑某某等人使用的类枪物均认定为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丸的枪支,类子弹物均认定为枪弹。

  检察官提醒,我国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在建德市域范围内,除以“种群调控、驱兽护农”为目的的非食用性猎捕,可依《建德市猎捕枪支弹药管理办法》申请使用枪支外,其余全面禁止猎捕,切勿擅自携带、使用枪支非法狩猎,否则将承担刑事责任。

  3月3日是第八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检察官也呼吁大家,加强对濒危动植物的保护意识,共同保护我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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