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平安巷

一天两起事故 驾驶员均未满16岁

  通讯员 柳环环 

  本报讯 近日,在平阳县昆阳镇,一个下午就发生2起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引发的交通事故。

  当天,宋某与同学乘共享电动自行车出去玩。14时45分左右,行至车站南路锦绣富园前路段时,宋某因判断失误,将行人叶某及其女儿撞倒在地,造成叶某脸部擦伤及女童腿部受伤。

  17时50分左右,在雅河路与人民路交叉口,方某驾驶电动自行车载着同学闯红灯,结果与正常通行的轿车发生碰撞,方某与同学均被撞伤。

  处置事故的交警确认身份时发现两名驾驶员均未满16周岁,通知家长到现场处理。宋某与方某因驾驶电动自行车未确保安全驾驶而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交警提醒,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未满16周岁,不得上路驾驶。请学生及其家长注意。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一天两起事故 驾驶员均未满16岁 2021-03-04 2 2021年03月04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