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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看着对方签下名字,一顿饭的功夫竟消失了

  时间:3月1日

  地点:玉环市法院

  “真是太奇怪了,我就吃了个饭,欠条上的签名就没了,这笔肯定有猫腻!”庭审现场,林某有些激动。

  林某在玉环市经营猪肉生意,陈某是和他做了十来年生意的老顾客。2019年4月的一天,林某和陈某如往常一样核对了猪肉款项,确认无误后让儿子小林起草了一份写着“尚欠猪肉款计31万余元”的欠条。随后林某带着欠条来到陈某的肉摊。

  陈某干脆地用自己的笔在欠款人处签上了名字。收下欠条后,林某就去隔壁吃了早饭。万万没想到,一顿早餐后,林某再次打开欠条,惊奇发现上面的签名竟消失了。

  “当时我就懵了,马上回头去找陈某,让他再签一份。”林某回忆。然而,陈某拒绝了他:“我都已经签过了,你也看到了,哪有再签的道理?”

  眼看着事情得不到解决,林某无奈之下,将陈某告到了法院。

  庭审现场,林某出示了这张欠条,并提供了一份自行委托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结果表明,欠条的空白处确实有过陈某的签名。

  “肯定是那支笔有问题,他是故意使用了消字笔之类的东西,所以签名才会消失!”林某表示。而被告陈某则并未到庭进行答辩。

  法官随后根据庭审情况,来到陈某所在的某菜市场展开调查。经调查,法官最终综合判断,林某的陈述较为客观,可以采信,被告陈某欠原告猪肉款的事实可以确认。

  法院遂判决被告陈某偿还原告林某31万余元及相应利息损失,同时承担原告为起诉支出的鉴定费用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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