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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金华市景泰能源有限公司等79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金华市景泰能源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从广发银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方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东阳市现代塑胶制品有限公司等4户债权、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东阳市洛可可木雕有限公司单户债权,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浙江海蓝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等3户债权,从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其昌不锈钢有限公司等14户债权;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拟对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的兰溪今朝商贸有限公司等50户债权,共计79户企业债权资产,委托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共同处置,拟以公开竞价,现予以公告。1、债权情况: 单位:万元

  (以上债权本息均暂计算至2021年2月20日止,实际利息以裁判文书确认的方式计算为准)                                   

  2、交易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并应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和良好的信誉条件,但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参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该债权。

  3、处置方式:债权转让/收益权转让/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处置方式。

  4、公告有效期限: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1年3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有效。

  如需了解资产包内每户债权详细情况,请登陆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对外网站查询【网址www.zsamc.com】,或与公司业务联系人接洽。

  5、特别提示及声明: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公司有权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资产包内的债权及其处置方式、处置方案进行调整。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6、受理公示事项: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0579-85509921

  通讯地址:浙江省义乌市贝村路955号9楼  邮政编码:322000

  举报电话:0571-89773995(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汤先生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8】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浙江浙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对金华市景泰能源有限公司等79户企业债权资产处置公告 2021-03-08 2 2021年03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