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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1版:一版要闻

父亲未付抚养费,幼女拿起了法律武器

检察官快把她家门槛踏破了,但每次带去的都是好消息

  通讯员 杨康 童洁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谢谢!”虽然身患一级肢体残疾,且丧失了部分语言表达能力,但坐在轮椅上的朱女士还是努力握着检察官的手,连声致谢。

  近日,新昌县检察院支持起诉的朱女士女儿小萱追索抚养费案获法院支持,检察官还为她们争取到了5000元的司法救助款和长期的助学金。

  小萱4岁时,父母离婚了,小萱跟着母亲生活。但她长到9岁了,父亲却分文未付抚养费。更不幸的是,小萱母亲在生下她后身染重疾,多年来与病魔搏斗,最终还是被永远地困在了轮椅上。如今,母女俩租住在简陋房屋里,靠低保金和残疾补助金生活。生活的痛,让小萱母亲决定用法律保护孩子和自己。她以女儿的名义,向新昌县法院提起了索要抚养费的诉讼。

  2021年1月,新昌县检察院未检部门得知情况后,及时提起民事支持起诉,帮助小萱索要抚养费。

  近年来,新昌检察把立足职能维护好特殊群体的权益作为服务大局的自觉行动。去年10月,该院联合新昌县法院建立绍兴首个《特殊群体家事纠纷案件协作机制》,明确检察机关参与民事纠纷案件的范围、原则、方式、方法等。在涉及像小萱这样的未成年人抚养费抚养权纠纷等案件中,以检察机关支持起诉的方式监督未成年人权利维护。机制实行以来,该院共获得移送线索43条,支持起诉案件9件,均获法院支持。

  为了小萱的案子,检察官走访了她的家庭,调取离婚证等相关证据材料,并向小萱家的邻居、当地村委等了解情况,之后制作支持起诉书送达法院。“从参与调解、调查取证、支持起诉、执行监督再到司法救助,都是我们一个办案组完成的。虽然快把小萱家的门槛踏破了,但每次带去的都是好消息。”承办的周检察官笑着说。据悉,从去年开始,新昌县检察院为确保特殊群体及时得到救助,打通内部壁垒,融合各部门职能,由一个检察官办案组全程负责相关工作,大大提高了救助效率,也有效保护了妇女、儿童的隐私。

  今年2月,法院采纳检察院的支持起诉意见,并依法作出相关判决,要求小萱父亲按约支付抚养费。短短一个月,该案就有了令人满意的处理结果。

  “每一个侵犯特殊群体权益的案件背后都折射出多方面的社会问题,而检察机关的司法救助存在一定局限性,需要我们延伸救助的‘公里数’,多想想后续的权益怎么保障?谁来保障?”县检察院检察长杨琦说。为此,该院积极探索妇女、儿童等特殊群体的跨部门合作机制。2020年5月,该院联合团县委签署《关于构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社会支持体系的框架合作协议》,通过联合民政、司法、妇联、爱心组织、心理协会等开展未成年人社会化救助,有37人因此受益。


浙江法制报 一版要闻 00001 父亲未付抚养费,幼女拿起了法律武器 2021-03-09 2 2021年03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