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公告
陈有凤、杭州格格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2389号申请人黄绍勇与你方之间的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应裁通知书、举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变更仲裁请求申请书副本、证据资料副本、仲裁风险告知书、选(指)定仲裁员声明书、本委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文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的期限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本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0日内。期限届满后,本委将依法组成仲裁庭并定于2021年6月10日14点30分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七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5464917)杭州仲裁委员会
黄谭祎:你诉杭州丹比食品有限公司清泰店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委审核,因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本委决定不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不(2021)6号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于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黄谭祎:你诉杭州市上城区飞威饮品店劳动争议一案,经本委审核,因不属于劳动争议仲裁的范围,本委决定不予受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浙杭上城劳人仲不(2021)7号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限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委领取不予受理案件通知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可于收到不予受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杭州市上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1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