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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公园里偷了几十袋草,获刑

  时间:3月9日

  地点:桐乡市法院

  准备好铁锹、麻袋,在夜幕的掩护下,两名男子潜入城市公共花园,偷草!他们想不到,即使偷草,也会被判刑。

  2019年4月6日凌晨,潘某、李某来到桐乡市凤凰湖公园的停车场附近。趁着四下无人,他们挖起了草坪上的金边阔叶麦冬。几个小时后,两人挖了5麻袋金边阔叶麦冬。

  有了第一次“收获”,12日晚上,两人又来到这个公园边的停车场,挖了8袋金边阔叶麦冬。15日晚,他们再次挖了1000多棵金边阔叶麦冬后,被抓了现行。

  两人为什么要偷草?原来,潘某、李某在老家承包了一处工地的绿化业务,但是不想花钱投入成本,于是想到了损公肥私。

  经统计,潘某、李某所盗的金边阔叶麦冬价值5500余元。

  法院认为,潘某、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盗窃作案3起(其中1起未遂),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7个月,李某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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