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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还清了,儿子才能重新做人”

  通讯员 刘竹柯君 吴月媛 本报记者 张宇洲 

  本报讯 近日,远在陕西的张某接到法院电话时,有些不敢相信。他没想到,10年前申请执行的12万元真的能到他手上。而10年之后“追”着他还钱的人,正是被执行人李某的母亲。

  2011新年第一天,李某开着朋友的车出门,与骑自行车的张某相撞。张某伤情严重,交警部门认定,双方负同等责任。

  事故发生后,李某只付了张某3万余元,张某无奈将他起诉至玉环市法院,要求李某承担医疗费、残疾赔偿金、误工费等。经法院判决,李某尚需支付张某12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依然未获赔偿的张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然而,法院向李某寄出的《执行通知书》因“迁移新址不明”被退回,执行人员找不到李某本人,且其名下也无房产、车辆、存款等财产,该案不得不按照当时的程序作终结处理。

  张某身受重伤未获赔偿,李某逃避责任远走他乡,而这场“飞来横祸”改变的又岂止是两个人的命运。

  “法官,我要还钱,但找不到人,您可以帮帮忙吗?”前不久,玉环市法院执行指挥中心来了一名老妇人,她操着略显吃力的普通话问工作人员。她就是李某的母亲。

  经过一番交流,执行干警小陈了解到,虽然李某10年前离开了玉环,但他的母亲还是决定替他把案子履行了。12万余元的执行款,对于没有固定工作的李某母亲,委实是一笔不小的负担。

  “钱还清了,儿子才能重新做人呐。”抱着这样的想法,李某母亲在这10年间,一边不断找零工赚钱,一边省吃俭用,眼见钱筹得差不多了,却发现无法联系上张某。

  了解事情经过后,小陈立即忙碌起来。经过一番查找,小陈打通了张某的电话。

  “你们真的不是诈骗?我这案子都这么多年了,怎么可能还有人来还钱?”电话那头的张某难以置信。

  经过沟通,杨某这才相信,并表示愿意放弃所有利息。

  双方协商完毕后,为免除张某来回奔波,小陈通过微信“移动微法院”,向张某发送相关法律文书,引导他签署结案证明书。最终,张某收到了这笔执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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