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5版:平安巷

债权转让公告

  根据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孟藕仙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书》,由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的判决【民事判决书案号为(2017)浙0602民初6339号】,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债务人绍兴市越城区晓乐服装辅料厂享有编号为090015050531号、090015050532号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项下的相应权利,到2020年12月4日共欠本金41万元,利息197090.89元,本息合计607090.89元。自2021年3月5日起,已经依法转让给孟藕仙享有。现以公告的方式通知债务人及其担保人,请尽快向孟藕仙履行还本付息和担保义务。债权转让人:绍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债权转让公告 2021-03-22 2 2021年03月2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