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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龙炎”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黄定方等21人犯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案(以下简称“龙炎”案)涉财产部分,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依法立案执行。为维护集资参与人的合法权益,将依法开展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信息登记核实对象

  “龙炎”案受损的集资参与人。

  二、信息登记时间

  信息登记自2021年3月25日起至4月15日止。登记系统开放时间为每天08:00至19:00,第一次登记后5日内可自行修改,以最后一次修改记录为准。

  三、信息登记方式

  为提高效率,减少集资参与人路途奔波,避免人员聚集形成疫情风险,本次信息登记利用“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系统”线上操作。一律不接受线下登记。

  四、信息登记内容

  1.身份信息:姓名、公民身份号码;

  2.联络信息:手机号码、现居住地址【**省* *市**区(县)**街道(乡、镇)**路**号**室】;

  3.参与投单信息:投入现金、其他形式投入金额(现金入股、电子屏和其他等)、提现金额、其他形式提取金额(服务费和退茶叶)。

  五、需准备的材料

  1.身份信息材料:本人居民身份证。

  若姓名或证件号码变更的,需提供户口本变更登记页或派出所出具的变更证明;

  若集资参与人死亡的,以继承人的名义登记,需提供集资参与人死亡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与死亡集资参与人之间的身份关系证明。有多名继承人的,应委托一人登记,并提供全体继承人签名和摁手印的委托书。

  2.参与投单的信息材料:汇入黄定方、丁伟伟、黄定晖、黄茜、林晗、张益红的账户(简称“龙炎”账户)交易流水(加盖银行公章),其他能够证明投入、提取资金的信息材料。

  六、特别提醒

  1.集资参与人应按照本公告要求,如实、认真地进行登记,拍照上传的材料一定要清晰,交易流水必须盖有银行公章。录入不准确、无相关材料、逾期未进行登记的,以“龙炎数据库”确定受损金额。

  2.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话诈骗,法院不会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要求集资参与人提供验证码、银行卡号等个人信息,不会提出转账、验资、交费等要求。

  3.故意编造虚假信息进行登记、干扰他人登记、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信息登记操作流程及咨询电话,务请扫描右方二维码仔细阅读。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1年3月2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龙炎”案集资参与人信息登记核实公告 2021-03-25 2 2021年03月2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