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杭州金励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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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人民币元 注:1.上表仅列式截至2020年9月16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利息,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杭州金励的利息及其他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及相关司法判决、裁定规定计算。 |
根据2020年12月24日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睿银盛嘉”)与杭州金励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金励”)签署的《债权资产转让合同》,睿银盛嘉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杭州金励,杭州金励成为合法的债权人。
依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现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并请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方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杭州金励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或法院裁判文书所确定的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睿银盛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杭州金励物资回收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