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诉讼守护英烈荣光
这个清明,安吉两位烈士有了“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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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案办理220余件
转眼又是清明,对于湖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孙颖来说,2019年湖州市检察院向湖州市中级法院提起的维护吕挺烈士名誉民事公益诉讼案的点点滴滴又浮上心头。
“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等,不仅是个人权益的重要内容,更是全社会全民族的精神遗产,蕴含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民族的共同情感。”孙颖说,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的形式保护英烈名誉,不仅维护了人民群众对英烈的价值认同和英烈的光辉形象,也展示了鲜明的司法价值导向,更是对全社会的警示、教育,引领全社会一起旗帜鲜明地捍卫英烈荣光。
今年2月,结合建党100周年,省检察院、杭州军事检察院在全省开展“守护红色军事文化史迹”检察公益诉讼专项行动,重点对已被登记公布为不可移动文物,或者已被确定为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革命旧址等疏于管理保护等情况,探索开展监督。
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相关负责人介绍,以前,涉及英雄烈士名誉权的案件,都是作为普通个人的人身权利来进行保护的,因此烈士近亲属在维权时会面临很多问题。2018年5月,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其中规定,检察机关可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诉讼保护英烈名誉。由此,我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以法治捍卫英烈名誉。
自2019年全省检察机关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以来,共立案办理以侵害吕挺烈士名誉权民事公益诉讼案和黄继光、董存瑞英烈名誉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等为代表的英烈保护公益诉讼案220余件,以法治的温暖告慰英灵,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捍卫英雄、关爱英雄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