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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2版:法庭上

商行卖的门砸死了人……怎么赔?

  时间:3月30日

  地点:衢州市柯城区法院

  “谁能想到去买个门,就把命搭在那里!”提起父亲,周先生的心情至今都无法平静。

  都说“门面担当”,2019年底,想着新年快到了,家里大门破旧,周先生的父亲周强(化名)便到衢州市柯城区某建材商行购置新门。这本是一件喜事,谁想到在挑选新门时,意外发生了:摆放在店内的一扇样品门突然倒下,正在门边站着的周强应声被砸倒在地。店外的路人发现后,合力将门抬起救出周强,店主也立即拨打120。

  因伤势较重,周先生将父亲先后转入衢州市多家医院住院治疗。大约半个月后,周强突发意识丧失,经抢救无效离世。

  父亲是被门砸伤然后去世,周先生气愤不平,找到该商行要求赔偿。但店主认为当时是周强自己没有预知危险,而且他本来就患有晚期强直性脊柱炎等疾病,因此拒绝赔偿。协商未果,周先生诉至柯城法院。

  法院查明,柯城某建材商行内有大量未加固定随意放置的门,商行作为经营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致周强人身权遭受损害。经周先生申请,柯城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周强的死因进行了鉴定,确认周强本次外伤是引起死亡的主要原因。但因死者自身患有强直性脊柱炎,系特殊体质,也应承担一定责任。

  经两次开庭后,法官近日再次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建材商行及其法定代表人支付周先生赔偿金22万元,目前已按期足额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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