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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张洪建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截至基准日:2021年1月31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根据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张洪建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将依法享有的浙江博恩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债权(包括主债权、担保债权以及相关权利权益)转让给张洪建,截至处置基准日2021年1月31日,浙江博恩自控阀门有限公司债权总额为492.15万元(具体详细信息见附表)。该户债权依法通过淘宝竞价方式转让给张洪建,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债务人和担保人,请你们向张洪建履行还款义务(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其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具体担保金额以签订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张洪建

  2021年4月2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与张洪建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2021-04-02 2 2021年04月02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