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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公告

浙江正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浙江正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各债权人:

  根据债权人的申请,浙江省东阳市人民法院经审查于2018年12月17日裁定受理浙江正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9年1月7日指定浙江国翔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后公司股东认为公司仍存在一定营运价值,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法院经审查于2020年10月12日裁定浙江正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转为破产重整。

  管理人定于2021年4月22日上午9点30分以网络会议的方式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管理人已事先向债权人发送网络参加会议通知,请债权人尽早按照通知具体说明登录并查阅本次会议相关文档,并按时参加会议。

  特此公告。浙江正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1年4月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05 浙江正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案召开第二次债权人会议的公告 2021-04-06 2 2021年04月0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