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门前土地竟是人家的宅基地?
检察官用数字化手段破解“土地谜团”
通讯员 何若愚 本报记者 顾洁丽
本报讯 “太感谢了,20年前的事,我以为没希望了,没想到真解决了,我终于能睡个安心觉了。”日前,看到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后,老陈紧紧握住前来回访的检察官的手,不住感谢。困扰他家多年的宅基地土地确权问题终于解决了。
老陈今年53岁,是诸暨市牌头镇某村村民。2015年,他翻新好新房,接着打算修整房屋前的土地,却被邻居小王阻止。小王告诉老陈,陈家屋前的130多平方米土地都是属于王家的宅基地。
“老王在2002年去世,只留下一间20多平方米的老宅,我家房屋前的土地怎么成了他家的?”老陈一脸懵。但小王拿出了土地使用权证,上面记载的内容确实如此。邻里双方因为这事闹僵了。
老陈认为这是之前国土部门宅基地确权登记错误,便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17年,由于证据不足,法院驳回了老陈诉讼请求。老陈不服。
2019年,诸暨市检察院受理此案。承办检察官发现,此案调查难度极大:两家的旧屋建造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于2001年进行土地确权登记,这么多年过去了,相关视频照片及书证调取困难,关键证人少,而且年龄偏大、记忆模糊,难以准确描述当年的情况。
“本案很多书证遗失、影像资料缺乏,常规调查手段难以突破,所以我们觉得,可以通过数字化调查手段如影像电子资料证据对比还原、无人机勘查等方式调查取证。”在国土部门的配合协助下,承办检察官多次赶赴牌头镇实地勘察测量、拍摄视频取证,并赶赴浙江省测绘科学技术研究院调取2000年牌头镇的航拍资料等,进行比对。之后,检察官对调取所得的模糊影像资料及关键书证进行修复,并对该村80年代、90年代、2000年同一位置进行电子图像数据对比,佐证原老屋面积有无变化。最终,检察官确认,确实是当年土地确权登记错误。
随后,诸暨市检察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建议法院重审此案。法院予以采纳。再审阶段,了解到老陈心里的怨气较大,检察院开展诉前行政争议化解。相关部门主动担当,愿意自行纠错,当事双方自愿调解并当场达成和解协议。之后,老陈向法院申请撤案,一桩心事至此了结。
“这是我们检察院办理的首例数字化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办理过程中,我们创新使用了一些之前并未尝试过的数字化手段,为以后的行政争议纠纷化解开辟了新路径。”诸暨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建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