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告书送达公告
受送达人:杭州中乔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杭州市江干区秋涛北路157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768216212B,法定代表人:蒋水荣,男,汉族。
你公司未按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评价;未按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与一名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未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该劳动者;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七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未安排一名劳动者进行离岗时职业健康检查。我局对你公司上述违法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杭下卫职罚[2020]5039号)并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至今你公司尚未履行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我局现依法催告,要求你公司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将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和加处罚款人民币贰拾叁万玖仟元整共计人民币肆拾柒万捌仟元整缴至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所属杭州市各营业网点。如你公司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日内到杭州市观巷2号杭州市下城区卫生监督所进行陈述、申辩,联系电话:0571-87702848。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本催告书送达十日后,你公司仍未履行义务的,我局将依法向杭州市下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特此公告。杭州市下城区卫生健康局
2021年4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