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几年的老员工骗取公司核心技术生产同类产品
宁波审理一起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黄铭宇
两名工作了十多年的老员工,公司作为核心人才重点培养,倾注了大量心血和资金。然而,两人一边领着工资,一边暗地里试验侵权样机,企图生产同类产品抢占市场。这不仅违背了保守商业秘密的职业规则,更触犯了刑法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规定。
4月22日,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郑某、丘某等人涉嫌侵犯商业秘密罪一案,宁波中院院长、一级高级法官陈志君主审并担任审判长,宁波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二级高级检察官叶伟忠出庭履行职责。
据悉,该案是宁波中院有史以来办理的第一起一审侵犯商业秘密刑事案件。在知识产权创新已然成为生产生活和社会发展源动力的今天,该案令人警醒。 (下转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