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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8版:平安巷

正向激励促执行

  通讯员 雷海燕 

  本报讯 2021年,景宁县法院建立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引导和督促当事人自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

  该院出台实施意见,在“立审执破”全流程各环节促进当事人自动履行。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为判决生效后或执行立案后一个月内自动履行的被执行人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并可减免部分诉讼费、执行费。编制自动履行名单,定期推送至工商、金融及征信部门。推行集中督促传达激励措施,以电话、移动微法院、约谈等方式,做到每案提醒督促。2021年第一季度,该院共新受理执行案件672件,结案658件,执结率73.11%,同比上升20.83百分点,全省排名第一。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8 正向激励促执行 2021-04-28 2 2021年04月28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