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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微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向浙江月盈儿服饰有限公司债务人、保证人要求履行债务的催收通知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根据签署的相关协议,已依法受让浙江月盈儿服饰有限公司不良贷款债权。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作为该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债权依据:(2015)东商初字第067433号、(2020)浙0783民初字6991号判决书。原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行将本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本债权转让给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瑞华国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本债权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以上债权转让均在报纸上发布了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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