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03版:市井事

仲裁公告

  浙江佰诺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受理的(2020)杭仲字第430号申请人赵军与被申请人浙江佰诺商品经营有限公司、浙江新华大宗商品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之间的期货交易纠纷一案,因你方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申请人补充提交证据、出庭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期限届满后,仲裁庭定于2021年7月7日下午14点30分在本委第四仲裁庭开庭审理本案。

  (本委地址:杭州市湖墅南路356号锦绣大厦7楼,邮编310005,电话0571-85464917)

  特此公告。杭州仲裁委员会

  2021年5月13日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仲裁公告 2021-05-13 2 2021年05月13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