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残疾妻子不管不问,还言语威胁辱骂
冷暴力也是暴力 法官发出人身保护令
本报记者 许梅 通讯员 陈莹 徐巍芹
本报讯 “我一没打她,二没限制她人身自由,凭什么认为我有家庭暴力?”近日,在开化县法院家事审判调解室,男子冯某气愤地说。
原来,邵某与冯某结婚10年,育有一子一女。邵某肢体残疾,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婚后,冯某经常早出晚归,邵某只能依赖双亲照料自己及两个孩子。
去年11月,邵某不堪压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案件审理过程中,冯某表示认识自己的错误,恳求邵某与他重归于好并承诺会回归家庭,承担照顾邵某和孩子的责任。邵某虑及年幼的孩子和自身的身体状况等,同意再给冯某一次机会,撤回离婚诉讼请求。
然而,冯某并没有兑现自己的承诺。自那以后,他依然我行我素,对妻子和孩子变得更加冷漠。不管邵某做什么、说什么、需要什么,冯某都当邵某不存在,还经常在外喝酒至凌晨,回家后借酒劲辱骂、威胁、恐吓邵某及其家人。长时间的冷暴力令邵某十分痛苦,心理上的压力导致病情加重,然而冯某丝毫不在意。
今年4月初,邵某终于无法再忍受,在父母的搀扶下走进开化县法院,要求法院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立案后,法官第一时间与公安机关联系,调取邵某的报警记录等,又到邵某所在社区入户走访,了解到冯某确有冷暴力的行为。
随后,法官与冯某联系,要求其到法院谈话。冯某承认,上次离婚案件撤诉后,心里一直有芥蒂,对邵某越来越不耐烦,时常借着酒劲发泄自己的不满。
法官告诉冯某,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扶助的义务,邵某系残疾人,行动不便,心理较常人更脆弱,冯某作为丈夫应多体谅,主动承担家庭义务。但在上次离婚案件撤诉后,双方矛盾有恶化趋势。
法官向冯某释明我国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并告知邵某,冷暴力是精神虐待,也是家庭暴力的一种,通过暗示威胁、语言攻击、经济和性方面的控制等,都属于冷暴力。法官还向冯某说明,邵某的申请符合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条件,法院将出具人身安全保护令。
冯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并表示会杜绝冷暴力再次发生。法官还向当事人所在的社区、派出所送达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监督冯某履行人身安全保护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