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岁考过司法考试,为的是挽救更多的人
这个赖大姐,做起事情真不赖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刘剑 祝建兴
年近五旬参加法考、经常为罪犯做法律咨询、代理监狱诉讼案件……说起省金华监狱法制科四级高级警长赖美林,熟悉她的人都会用执着、用心来形容她。在他们看来,这个做事雷厉风行的赖大姐,做起事情来真不赖。
48岁通过法考
执着,是赖美林身上最明显的一个标签。
今年55岁的她,从小就有一个法官梦。中专毕业后,她凭借自身努力考上了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科,之后又拿到了浙江大学自考法律专业文凭。不过,她并没有实现最初的梦想,而是穿上了一身警察蓝。
2002年,在监狱工作的她参加了人生中的第一次司法考试,结果并不理想。后来,因为要兼顾工作和家庭,法考一事只能暂时放下。
“在工作中,经常碰到有罪犯提出法律问题。我就想,是不是再强化强化自己的专业知识,以便对他们进行普法教育?”赖美林说。于是,法考的火苗又在她心里点燃了。
2013年,已经47岁的赖美林再上考场,还是没过。第二年,她继续征战。“两次考试,我都是考场年龄最大的。”赖美林笑着说。好在,功夫不负有心人,48岁的她终于拿下法考,取得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成为金华监狱的一名公职律师。
维护罪犯合法权益
用心,是赖美林的第二个标签。
“罪犯的合法权益,我们一定要保障。”这是赖美林时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围绕罪犯改造,她主动作为,为罪犯在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些新犯刚入监时,对法院的判决存有疑惑,导致改造之路不顺。赖美林总是耐心地为他们讲解法律条文及法院的判决依据,让他们安心改造。
一次,在与罪犯张某做法律咨询时,她阅读判决书发现张某的刑期有误,原判法院未把他13天的行政拘留期限折抵刑期,不符合法律规定。赖美林马上告诉张某所在监区,并联系原判法院。很快,张某的刑期得以纠正。“谢谢赖警官,我一定会好好改造。”张某感激地说。
从子女抚养到经济赔偿,从罪犯申诉到减刑假释案件办理,多年来,赖美林尽心为罪犯提供法律援助,仔细核实每一个案子,用心维护每一名援助罪犯的合法权益。“我学法,就是想帮这些因法律观念淡薄而入狱的人走向新生。”
学习是终身的事情
近三年来,赖美林受单位委托或指派,为监狱重大事项实施提供法律意见,审核起草重要合同,参与矛盾化解、信访涉诉案件处理。其中,她代理的14起诉讼案件多数胜诉,为监狱挽回损失近百万元。
此外,赖美林还积极履行公职律师的社会责任,经常利用周末休息时间为市民提供法律服务,如参与8890法律服务热线咨询、市劳动仲裁院律师值班活动等。
工作再忙,赖美林也从未停下学习的脚步。“学习是一件终身的事情。”她说,法律政策不时更新,自己要经常充电,才能及时跟进。她每天学习专业知识至少两个小时,这个习惯已坚持多年。在她的带动下,金华监狱不少青年民警加入了法考大军,公职律师队伍也日渐壮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