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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宁波出台20条意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本报讯 近日,宁波市中院与市司法局、律协联合出台《关于保障律师依法履职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从优化诉讼服务、保障律师履职权利、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等方面进一步打造律法“亲清”关系。这也是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宁波两级法院全面做好统筹结合,推动成果转化,保障律师履职的一项重要内容。

  《意见》是在充分征询律师意见后出台的,共20条,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如在优化诉讼服务方面,《意见》明确要求全市法院为律师提供一站式诉讼服务,对持执业证书或出庭通知等前来办理立案、出庭等诉讼活动的律师免予安检;在律师急需或特殊情况下,立案部门可以提供预约服务;开辟律师服务专用场地,为到法院参加诉讼活动的律师及入驻或定期在人民法院开展诉讼辅导、调解、法律援助、代理申诉等公益性服务的律师,提供停车、工作、庭前庭后休息和交流便利;为律师提供阅卷便利。

  《意见》还进一步落实庭审中对律师的职业尊重,不得对律师业务能力进行当场评价;切实保障律师出庭期间人身安全,庭审中当事人及其他相关人员谩骂、侮辱、诽谤、人身威胁律师的,法官应当及时制止,并视情予以制裁;支持实习律师辅助律师履职;为律师调解提供支持。

  《意见》要求为律师与法官互评互督提供保障,律师反映的重大问题、重大关切、意见建议由法院工作人员“点对点”及时予以回复,律师评价内容纳入业绩考核。另外,为建立律法良性关系,《意见》要求法官和律师家属应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法官要重视律师对虚假诉讼的意见;为律法常态化联络提供支持,建立工作信息交换机制,开展律所上门走访机制,加强律法业务交流。《意见》还鼓励基层法院探索建立属地新入职律师集中与法官见面机制和实习律师担任法官实习助理制度。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宁波出台20条意见保障律师依法履职 2021-06-15 2 2021年06月1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