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2018)驰耐破管字第12号
浙江驰耐电气有限公司债权人:
《浙江驰耐电气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第一次)》已经于2021年6月4日经乐清市人民法院(2018)浙0382破10号之二民事裁定书裁定认可,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16条之规定,由本管理人执行。
本次参与分配的债权总额为351,600.00元,分配率20.58%,合计分配的金额72,357.91元,此外支付破产费用合计10,906.00元(包含管理人报酬9,866.00元)。
特此公告。
浙江驰耐电气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