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法制报 数字报纸


00011版:公告

公 告

  浦江县公安局在办理浦江县20190627何某某等人盗窃案中,扣押的一串手串,一个充电宝,香烟若干,及办理20180416王某盗窃案中,扣押的一辆摩托车,至今无人认领。根据相关规定,请相关权利人携带身份证及相关证明文件,自公告之日起60天内到浦江县公安局认领,无人认领的,按照无主财物处理,登记后上缴国库。联系电话:0579-84316955;18266926919傅警官。

  特此公告。

  浦江县公安局郑家坞派出所

  2021年7月15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公 告 2021-07-15 2 2021年07月15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