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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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债权基准日[2019]年[10]月[16],单位:人民币元。 |
根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协议,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等)转让给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特发布此公告通知借款人及各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借款人及其相应的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务合同及担保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件项下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特此公告。
浙商资产联系电话:0577-88855821
金首创联系电话: 13587874848
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平阳金首创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