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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醉酒朝民警掷石头 法院:袭警,判刑!

  通讯员 姚法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醉酒后到女友家闹事,还朝前来执行职务的民警扔石头,近日,余姚市一男子因袭警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都是喝醉酒惹的祸,情绪太激动了,加上害怕警察抓我,一时犯下了错误。”想起当天发生的事情,杨某后悔万分。今年4月16日晚上,杨某在家中喝了3斤白酒后去了女友家中。杨某酒醉后胡言乱语,两人发生冲突,女友见状,赶紧跑到隔壁叔叔黄某家中躲避。杨某追了上去,被关在门外的他使劲敲击黄某的家门,黄某报警。

  凌晨1点20分许,民警赶到现场。杨某借酒生胆,在路边捡起石头向在场工作人员砸去。民警表明身份并作出警告,但杨某仍情绪激动,多次向正在执行职务的民警、协警投掷石头,之后逃离现场。当天晚上,民警根据线索在某宾馆内抓获了杨某。

  杨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某以暴力方法袭击正在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已构成袭警罪,并作出如上判决。

  2021年3月1日起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妨害公务罪进行了修改,增设袭警罪。对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以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3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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