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公告
申请人单迪根于二二一年六月十八日向本处申请继承单云生遗留的坐落于绍兴市越城区灵芝镇泗汇江小区安心坊35幢103号住宅房屋及安心坊35幢103号车棚。经查单云生生前立有公证遗嘱,并经绍兴市越州公证处公证,在遗嘱中指定上述房屋中属于其所享有的份额死后遗留给儿子单迪根继承。 现本处通过公告向单云生的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告知上述事项,其他法定继承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月内,就单迪根的继承申请向本处提出异议。如到期本处未收到异议,将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依法出具继承公证书。特此公告。 本处地址:绍兴市越城区延安东路658号新地大厦6楼 联系人:陈叶飞 联系电话:0575-85122065
浙江省绍兴市越州公证处
2021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