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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务催收通知书

币种:人民币
注:1、以上租金基准日为2021年7月31日,违约金暂计至2018年3月31日。
2、 若你方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 你方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约定为准。

  致:高锐视讯有限公司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已受让了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深泽县有线电视台的债权及相应从权利,作为该债权的受让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现公告要求你方立即向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履行担保合同约定的担保责任及义务。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8月16日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1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务催收通知书 2021-08-16 2 2021年08月16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