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闹着要回老家 他从12楼扔下行李箱
通讯员 鹿萱
本报讯 因夫妻间发生口角,丈夫为阻拦妻子离开,竟一把夺过行李箱,从12层高楼阳台抛下。近日,湖南籍男子赵某因犯高空抛物罪,被温州市鹿城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49岁的赵某在温州务工,与妻子蔡某住在鹿城区某小区12层。今年4月5日上午,两夫妻因琐事发生争吵。蔡某当场收拾行李要回老家,赵某上前阻拦,拉扯间,赵某将一个红色、重21斤的行李箱从所在房间阳台处抛下。
小区监控显示,行李箱坠入树丛,剐蹭到从小区公共道路经过的金某右手臂后,掉落在金某等人身边。
案发后,赵某家属代为赔偿金某等人2000元并取得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赵某从建筑物抛掷物品,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高空抛物罪。法官分析,本案中,赵某高空抛物的行为系因家庭矛盾一时冲动引发,抛物地点系在人流较少的小区内部,且未造成人员受伤或者财物损失,并考虑到赵某事后积极赔偿并获得被害人谅解,故对其宣告缓刑。若高空抛物行为发生在人员密集地段或者导致他人受伤等严重后果或有多次抛物行为等,则不宜适用缓刑;若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等犯罪的,还应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