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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5版:平安巷

任性抽烟追悔莫及

  通讯员 张祖豪 

  本报讯 近日,温岭市法院开庭审理一起失火案,当庭分别判处被告人林某某、谢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缓刑1年。

  2月7日,谢某某、林某某在温岭市大溪镇方山村陶夏山上干农活时,忍不住抽起了香烟,结果引发山林火灾。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某某、林某某因过失引发森林火灾,过火林地面积达3.15公顷,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鉴于两被告人案发后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方损失并取得谅解,依法从轻处罚。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5 任性抽烟追悔莫及 2021-08-17 2 2021年08月1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