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偷撕毁借条原件 扰乱法庭秩序被拘
通讯员 黄超
本报讯 出借人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竟撕毁借条原件,近日,陈某因严重扰乱法庭秩序,被遂昌法院石练法庭处以拘留10天。
2010年,王某向陈某借款2万元并出具了借条,但未约定利息。2016年,王某归还1万元,陈某在原先的借条上附言:“今收到王某归还借款本金1万元。”之后王某又归还1万元,陈某出具了收条给王某。
近日,陈某却将王某诉至法院,称借款时双方曾口头约定过借款利息,第一次还的1万元是利息不是本金,所以他要求王某继续还款和偿还利息。可借条上的附言明明白白写着“归还借款本金1万元”,因此在法院调解时,陈某耍起了“小聪明”——他借口去车上拿借条证据,将借条原件的附言部分偷偷撕去,向法庭递交了残缺的借条。
经过视频监控、扫描件对比,法官查明了真相,严肃训诫了陈某,告知其扰乱法庭秩序的法律后果。鉴于陈某拒不认错,态度恶劣,法院对其作出上述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