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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1版:公告

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债权转让及催收联合公告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下称椒江支行)自身并受所辖属有关分支机构委托,与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下称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签订了债权转让协议,已将本公告所示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现公告通知并催收如下:

  1、自2000年5月31日起,椒江支行及辖属分支机构已将本公告所列债权转让给长城资产管理公司行使。

  2、本公告所列债务已全部逾期,债务人、担保人应立即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履行还本付息义务,公告所列利息暂算至2000年5月31日,2000年5月31日后利息按人行规定计算,本公告所列自然人贷款利息因利随本金结算,故在本公告中暂不列利息金额。债务人、担保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7日内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出异议。

  3、欢迎社会各界尤其是律师界向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提供债务人、担保人的财产线索,报酬面议。

  联系人: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联系电话:0571-85167880 联系地址:杭州邮电路23号长城资产大楼

  特此公告。中国农业银行台州市椒江支行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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