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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0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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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1年8月26日

  (2021)浙0102民初4721号

  刘帅:本院受理原告高程与被告刘帅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去向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外网告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民事裁定书、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4法庭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6执2772号

  刘先勤:本院执行的联强国际贸易(中国)有限公司与你及浙江关注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杭州诺腾科技有限公司、刘宁平、林国俊、徐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06执27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本院(2021)浙0106执2772号之一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刘先勤名下的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良渚文化村白鹭郡北12幢2单元502室房产。上述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6民初1402号

  阮文广、傅惠琴:本院受理原告浙江省省直单位住房基金管理中心与被告阮文广、傅惠琴、杭州桃源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106民初14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1818号

  杭州华知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杭州云皓广告有限公司诉被告杭州华知彩艺术培训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民事判决书[案号:(2021)浙0108民初1818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浦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浦沿法庭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2743号

  童超、杭州十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已受理原告李家东诉被告蒋叶勇、童超、杭州十悦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袁明坤、杭州艾尔酒吧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5日上午9时在第十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3487号

  淄博牧易商贸有限公司、余美寿、杨国钝:本院受理原告仟金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108民初3487号,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3635号

  徐火林:本院受理原告黄右清诉你合同纠纷一案(2021)浙0108民初3635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民事诉讼须知、诉讼风险告知书、民事诉讼举证(案件适用简易程序)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的15日和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3794号

  孙鑫琦:本院受理原告宋佳辉诉被告孙鑫琦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第十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08民初3915号

  王磊:本院受理原告张鹏程诉被告王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2条之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开庭传票、证据材料等。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9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请准时到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

  (2021)浙0112民初1892号

  盛林(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永乐村):本院受理原告赵鸿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112民初18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盛林应归还原告赵鸿辉借款人民币350000元,并支付逾期利息12052.64元(暂计算至2021年4月14日,此后至借款还清日止的逾期利息仍按年利率3.85%的标准继续计算至借款还清日止),款限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付清。如果被告盛林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6731元,减半收取3365.5元,财产保全申请费2370元,合计5735.5元,由被告盛林负担。请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杭州市临安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初8816号

  王合彪(公民身份号码:3412211996****7336):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诉被告王合彪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已受理。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简易程序告知被告独任审理审判人员通知书、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法官廉政监督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被告赔偿原告保险金损失25868.50元;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5日14:0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3民初7519号

  干进秒(公民身份号码:3326261965****2817)、宁波盛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蔡怀友与被告干进秒、宁波盛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一案,已受理。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当事人诉讼须知、人民法院民事诉讼风险提示书、证据材料、传票、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告知独任审理人员通知书、自动履行生效裁判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一、判令二被告清偿所欠原告铲车费和清运费计人民币金额27700元;二、判令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用。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1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9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海曙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5民初2350号

  李淑先: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江北马广龙蔬菜批发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205民初235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5民初3408号

  王波:本院受理原告王梅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1)浙0205民初3408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民事诉讼须知、执法执纪廉政监督卡、原告举证材料、转换程序和独任审理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庄桥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6民初4786号

  刘厚德(公民身份号码:4130261974****603X):本院受理原告宁波维科电池有限公司与被告刘厚德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对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证据清单及证据材料、开庭传票等材料。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对东莞市德尔能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未清偿的货款514559.77元承担连带清偿责任;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9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06民初5291号

  胡密(公民身份号码:5002421989****4851):本院受理原告姜之刚与被告胡密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须知、诉讼风险提示书、法官廉政监督告知书、外网查询告知书、适用令状式裁判文书告知书等材料。原告起诉要求:1、判令被告支付原告工资75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小港法庭领取相关材料,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9日8时40分在本院小港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北仑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1民初2839号

  王洋洋:本院受理原告杭州宝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和被告王洋洋追偿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被告王洋洋向原告归还垫付款35234.56元,并支付每笔代偿款垫付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付清日止的违约金(按月息1%计算);2、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抗辩的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决定由审判员万婷婷进行审理。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5日9时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1民初2764号

  柴纪友:本院受理原告夏雪君与被告柴纪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现处所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诉讼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证据副本等。原告夏雪君的诉讼请求为: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63392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对原告诉讼请求进行抗辩的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依法由审判员徐静独任审判。本院定于2021年11月17日9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2民初10530号

  南京久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原告严志伟与被告中展(宁波)实业有限公司、宁波昱成通实业有限公司、葛晓波、第三人南京久泰智能设备有限公司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证据一份。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大嵩法庭领取证据一份,逾期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8时45分(遇到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2民初5417号

  袁建军、舒银花、宁波意合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营业部与被告袁建军、舒银花、宁波意合欣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212民初541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2民初12884号

  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宁波吉品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信威通信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信威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邮寄等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风险提示书、民商事诉讼须知、虚假诉讼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9日下午14时30分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2民初12186号

  王艳: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与被告王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无法通过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0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下午2时45分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宁波市鄞州区惠风西路88号)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12民初12845号

  内蒙古众美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原告浙江平行线文化有限公司诉被告内蒙古众美美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广告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外网查询告知书、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诉讼诚信承诺书、起诉状副本及证据材料、传票各一份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

  (2020)浙0213民初4529号

  赵守虎:本院受理原告陈正强诉被告赵守虎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0)浙0213民初452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限被告赵守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支付给原告货款60700元,并支付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自2020年11月4日起至款清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1318元,减半收取659元,由被告赵守虎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奉化区人民法院

  (2021)浙0225民初2396号

  郭川锐:原告象山天玺璧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与被告郭川锐劳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现已审理终结。因你外出,具体联系地址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225民初2396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郭川锐于本判决生效后30日内支付原告象山天玺璧合影视文化有限公司劳务报酬110000元,并支付自2019年10月15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逾期付款利息损失。如果未按本判决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619元,减半收取1309.5元,由被告郭川锐负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1)浙0225民初5681号

  孟世龙(三门县浦坝港镇仙岩村塘家17号,公民身份号码331022198910022412):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象山县支行与被告孟世龙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起诉请求:1.判令被告归还原告借款本金38363.78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及罚息11912.22元(暂算至2021年6月1日止,以后利息、罚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225民初568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十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8日上午9时00分在浙江省象山县人民法院速裁法庭开庭审理。如逾期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象山县人民法院

  (2021)浙0282民初8491号

  徐跃洋:原告司龙减诉被告四川中湖建设有限公司、徐跃洋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的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民商事案件诉讼须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10日上午9时00分在本院机关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1)浙0282民初8372号

  曹新初、李金良: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曹新初、李金良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庭审直播规定告知书、民商事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动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定于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慈溪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1)浙0282民初8378号

  邵三夫、陈领娟:本院受理原告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诉被告邵三夫、陈领娟信用卡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庭审直播规定告知书、民商事诉讼须知、廉政监督卡、自动履行告知书各一份。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定于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点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慈溪市人民法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1)浙0282民初5421号

  谭青松:本院受理原告宋文君与被告谭青松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无法用法律规定的其他方式向你送达相关诉讼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282民初542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谭青松于本判决生效之日支付原告宋文君定作价款17000元并支付自2020年7月1日起至款项实际履行日止以17000元为基数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本案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计157元,由被告谭青松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交纳本院;本案公告费650元,由被告谭青松负担,因原告宋文君已预交,被告谭青松应将负担的公告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直接交付给原告。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逍林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1)浙0282民初2948号

  李成敏:本院受理原告宁波市隆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诉你、杨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依法缺席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282民初2948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杨利、李成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支付原告宁波市隆升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货款196345元,并支付原告以196345元为基数、自2019年2月2日起至2019年8月19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利息,以及自2019年8月20日起至实际履行日止、按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迟延履行期间)。本案受理费4227元,由两被告共同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七日内交纳本院。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杭州湾新区人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慈溪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04民初2215号之一

  朱侠琛、张健:本院受理原告温州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朱侠琛、张健、蔡华杰、包权东、林晨与破产有关的纠纷一案,因用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裁定书、判决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304民初2215号之一民事裁定书及(2021)浙0304民初2215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内容如下:准许原告温州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撤回对被告包权东、林晨的起诉。判决书内容如下:被告朱侠琛、张健、蔡华杰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赔偿原告温州金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管理人28838.89元,此款归入破产企业财产。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1521元,公告费650元,由被告朱侠琛、张健、蔡华杰负担。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

  (2021)浙0327破10号

  2021年8月16日,根据刘新品、刘维忍申请,本院已裁定受理温州尚江交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决定适用快速审理方式。经法定程序指定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温州尚江交通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该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1年10月22日前,向管理人温州中源立德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地址:温州市瓯海区娄桥街道中汇路81号A3幢905室,联系人:陈锡坡、金君燕(联系电话:15888428561,13957728759)]申报债权,申报时应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如逾期未申报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处理。该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该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定于2021年11月3日09时00分在本院第4审判庭(苍南县灵溪镇玉苍路1661号)召开,债权人出席会议应提交身份证明或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苍南县人民法院

  (2016)浙0327破2号之四

  因《苍南县钱事达印业有限公司破产财产第三次分配方案》已执行完毕,最后分配已完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120条第二款、第三款之规定,本院于2021年8月12日,裁定终结苍南县钱事达印业有限公司破产程序。苍南县人民法院

  (2021)浙0381民初4394号

  范友七:本院受理的原告谭荣江与被告范友七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439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1)浙0381民初4595号

  北京正隆凯莱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温州创搏光学眼镜有限公司管理人与被告北京正隆凯莱商贸有限公司请求撤销个别清偿行为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381民初459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瑞安市人民法院

  (2021)浙0411民初2479号

  德恩伯亚(嘉兴)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巨光、陈鹏飞:本院受理原告浙江若欣化妆品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公告送达以外的方式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2021)浙0503民初2714号

  李永华:本院受理原告任维康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诉讼须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互联网公布裁判文书的规定、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21年11月28日9时0分在本院双林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湖州市南浔区人民法院

  (2021)浙0723民初1296号

  陈艳锋:本院受理原告王国伟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依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判决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1)浙0723民初129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陈艳锋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王国伟欠款250000元。案件受理费5050元,公告费650元,共计5700元,由被告陈艳锋负担,限本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交纳。请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武义县人民法院

  (2021)浙0783破12号之一

  申请人:浙江王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8月12日,浙江王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向本院提出申请,称:债务人无法提供财务凭证等全部资料,导致无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财务审计。经管理人尽职调查,未查询到债务人名下的任何财产。现债务人的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其财产不足以支付管理人报酬和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故请求本院宣告浙江王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并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本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的规定,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请求之日起15日内裁定终结破产程序,并予以公告。现浙江王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管理人据此请求终结破产清算程序,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43条、第107条之规定,裁定如下:一、宣告浙江王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二、终结浙江王楠体育用品有限公司破产程序。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东阳市人民法院

  (2021)浙0802民初1201号

  郑芝芳:本院受理原告郑景龙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02民初120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郑芝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郑景龙货款120000元并支付以12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自2016年9月2日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的利息和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8月20日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的利息。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3184元,由被告郑芝芳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公告费560元,由被告郑芝芳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1)浙0802民初1267号

  余文军:本院受理原告陈权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1)浙0802民初1267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如下:被告余文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原告陈权货款10599元。如果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65元,由被告余文军负担,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7日内交纳,逾期强制执行;公告费560元,由被告余文军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浙江省衢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衢州市柯城区人民法院

  (2021)浙1004民初4546号

  柯香兰:本院受理原告台州市旺龙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举证截止日为2021年11月15日)。原告要求被告你立即支付货款21290元,并支付自起诉之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的利息损失;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6日10时0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1)浙1004民初4425号

  王中将:本院受理原告刘桂香与被告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外出地址不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举证截止日为2021年11月15日)。原告要求被告你支付货款35000元及利息损失(自2020年3月23日起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止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你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案定于2021年11月16日9时40分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判决。台州市路桥区人民法院

  (2021)浙0825执清6号

  本院根据李晓明、施竹筠的申请于2021年8月5日裁定受理李晓明、施竹筠个人债务集中清理一案,并于2021年8月6日指定浙江智仁律师事务所为管理人。李晓明、施竹筠的债权人应在2021年9月25日前,向管理人(通讯地址:浙江省衢州市龙游县荣昌路广信大厦六楼614-618室,联系人:谢律师,林律师;联系电话:15356172455,13291892812)申报债权。本院已作出限制消费令,限制李晓明、施竹筠从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行为。

  本院定于2021年9月29日下午16时在龙游县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龙游县人民法院


浙江法制报 公告 00010 法院公告 2021-08-26 2 2021年08月26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