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信达浙江分公司关于刘有兴的债务重组公告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拟对刘有兴债权进行债务重组处置。截至债务重组基准日2021年06月30日,该债权总额为39.83万元,本金为9.00万元。债务人位于金华义乌市,该债权由贾荣华提供担保。我公司与债务人刘有兴达成重组意向,由债务人在处置公告异议期届满且我公司未收到异议之日起7日内一次性将19.00万元划至我公司。我公司在收到全部清偿款项后,免除债务人及担保人的剩余债务。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我公司审核成立的,重组方案暂缓实施。
公告有效期:20个工作日
受理征询或异议有效期:20个工作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与浙江分公司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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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