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2021年8月11日,经柯金顺申请,乐清市人民法院裁定受理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清算一案[(2021)浙0382清申1号],并指定任定国、陈和孟、季声亮、林赞勇、蔡方胜组成清算组,由任定国担任清算组组长。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债权人应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通信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温州大道878号顺富大厦B幢第八层;联系人:陈和孟、季声亮,电话:13868318286、13968890939),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财产持有人应向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特此公告。
乐清市轻质建材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