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群众用气安全
通讯员 林非凡
本报讯 “目前大部分存在安全隐患的液化气公司已整改完毕,少数未整改的我们会继续跟踪。”近日,瑞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就市检察院出具的检察建议书作出回复。
为及时排除群众身边的潜在危险,今年5月,瑞安市检察院走访了多处瓶装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发现部分供应站存在露天存储、未设置灭火器、未使用静电消除装置等安全隐患。随后,检察院启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发送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履行监管职责,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进行全城大排查大整治,并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攻坚月”行动。截至7月末,该局共督促燃气企业自查互查500余家次,立案调查28起,并联合市市监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等14个部门开展联合执法30余次,对餐饮店、学校、敬老院、医院等重要场所开展地毯式排查。同时,该局积极落实执法培训,已组织280名基层执法人员进行燃气安全生产管理、执法专业知识培训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