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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9版:平安巷

公告

  各新纺集团等六家公司债权人:

  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并经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裁定认可的《新纺集团等六家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管理人现对破产财产实施分配。

  为提高效率,根据本案实际情况,破产财产原则上在债务人财产清收、变价达到一定数额的合理期限内及时分配。本次分配为第一次分配,确定于2021年9月13日起实施,分配总额为人民币123, 77,216. 71元,其中职工债权分配总额426, 448. 13元,税收债权分配总额1,577,935.20 元,有财产担保债权分配总额80, 808,334.53元(含已预分配),普通债权分配总额为40, 964, 498. 85元。特此公告。

  新纺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州兴合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新纺集团湖州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金合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湖州新纺纺织有限公司管理人

  浙江新富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1年9月9日


浙江法制报 平安巷 00009 公告 2021-09-09 2 2021年09月09日 星期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