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的开学第一课 聆听检察长的训诫
通讯员 岳思轩 本报记者 蓝莹
本报讯 “刚成年的你们,未来可期,好好抓住这次不起诉的机会,痛改前非,用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勤劳双手创造一个崭新的人生。”日前,乐清市检察院对徐某某等10人聚众斗殴案作出不起诉决定,并举行不起诉宣告仪式,检察长潘勇作不起诉训诫。这10人中,有9人是在校大学生,他们认真聆听检察长的训诫,脸上难掩悔意。
2020年4月21日凌晨,徐某某和七八个好友一起玩网游。表弟汤某某(另案处理)找到他说,跟别人发生了口角纠纷,双方约在乐清市乐成街道某便利店门口打架,对方有十多个人。
徐某某马上通过微信群,纠集黄某某、张某某、石某某、施某某、蔡某某等7名朋友,一起赴约。另一方,跟汤某某约架的金某某(另案处理)也纠集了郑某某、马某某、吴某某等人在约定地点等待。双方打成一团。这场斗殴造成郑某某、金某某、徐某某受伤(均未达到轻微伤标准)。案发后,双方当事人达成民事调解。
此案移送检察后,检察官发现10人中竟有9人是在校大学生。经审查,此案犯罪情节较轻,犯罪嫌疑人大多数系在校学生,均具有自首情节和悔罪表现,自愿认罪认罚,经检委会讨论,检察院依法决定对10人作不起诉决定,并邀请了公安人员及来自教育界的政协委员共同参与不起诉宣告仪式。
“我们明天就要出发去学校了,开学前的这堂特殊的法治课,我们会深深记在心里。”听完训诫后,10名被不起诉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挨个表态“永不再犯”,并感谢这场及时的不起诉宣告,“终于能解下包袱,轻装上阵,重返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