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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不服判决竟在法院门口竖“控告板”

扰乱法院工作秩序被拘留7日

  本报记者 陈贞妃 通讯员 胡聪颖 

  本报讯 因为妻子的官司打得不理想,作为诉讼代理人的丈夫不服判决,竟制作了大型“控告状”展板摆在法院门前。近日,东阳市法院协同辖区派出所处理了一起扰乱法院工作秩序的事件,涉事人员吴华(化名)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

  2020年8月份,吴华的妻子吴晴(化名)因工程款纠纷将东阳市某置业有限公司及第三人东阳市某建设有限公司起诉至东阳法院,请求判决支付工程款1940万元并支付延期利息。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两被告支付吴晴工程款、工程质保金及利息等共计860余万元。因判决结果没达到心理预期,吴晴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21年5月,二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判决生效后,吴晴又再次向法院纪检组信访反映案件情况。在纪检组的监督下,法院职能部门核查了案件,但未发现信访人反映的情况。然而收到纪检组的核查情况反馈后,吴晴一方依然对结果不满。9月6日一早,吴华便伙同他人驾驶皮卡车停在东阳法院的审判庭前,并下车安装好印有“承办法官涉嫌枉法裁判,请求立案调查,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内容的4块大型展板,然后逃离现场。

  此时正值周一上班高峰,4块展板引来众多路人围观。

  法院干警发现情况后及时赶到现场,对围观、拍照人员进行劝导、疏散,并就相关证据进行收集、保存,随后辖区派出所接警到场处置。整个事件持续2个多小时,严重扰乱了法院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经调查取证,警方对吴华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收缴了4块展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法院作为审判机关,任何公民都应当自觉遵守法院的工作秩序。当事人应当通过合法、正当的途径表达合理诉求,一切藐视法律尊严、挑衅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的行为,最终都将得到法律的严惩。


浙江法制报 市井事 00003 不服判决竟在法院门口竖“控告板” 2021-09-15 2 2021年09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