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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2版:要闻

“护航2021” 打击侵企经济犯罪

挽回损失16.8亿

  通讯员 赵越 本报首席记者 陈佳妮 

  本报讯 9月14日,省公安厅、省检察院联合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护航2021”打击侵害企业利益经济犯罪专项治理行动新闻发布会,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和督办案件情况。

  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了解到,浙江公安紧密结合扫黑除恶斗争,强力打击“行霸”“业霸”等黑恶势力;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时派员提前介入,摧毁盘踞在建筑工程、“刷单炒信”、交通运输、批发市场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团伙36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89人。其中,7月部署开展的“惊雷9号”行动,打掉长期盘踞在宁波、温州、湖州、绍兴等8个地市的串通投标团伙19个,共涉及招投标项目80个、标的总金额185亿余元,采取刑事强制措施120人,冻结资金1亿余元,现场扣押黄金12公斤及现金5000余万元。

  专项治理行动开展以来,公安机关共破获合同诈骗、职务侵占案件47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94名,挽回经济损失12.7亿元;立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81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76名,挽回经济损失4.1亿元。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合同诈骗案件237件335人,已提起公诉195件287人;受理审查起诉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614件871人,已提起公诉428件562人,立案监督非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11件15人。

  此外,浙江公安、检察机关还严厉打击各类涉企侵犯知识产权犯罪,连续3年组织开展“昆仑”专项行动。截至今年8月底,公安机关共破获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60起,采取强制措施1346人,涉案金额6.6亿余元;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侵犯知识产权案件505件1187人,已提起公诉304件570人。

  在规范执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方面,全省公安、检察机关健全完善涉民企刑事案件办理程序,强化执法监督机制建设,及时发现和纠正涉企执法问题。针对我省义乌等地民企银行账户被违规采取线上冻结措施问题,省公安厅经侦总队于6月29日出台《全省公安机关资金查控措施适用办法》,并部署开展专项清理,排查解冻一大批账户及资金;针对涉企“挂案”难办、拖办、不办问题,公安、检察机关联合开展涉民企刑事诉讼“挂案”专项清理。


浙江法制报 要闻 00002 “护航2021” 打击侵企经济犯罪 2021-09-15 2 2021年09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