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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7版:案卷

学历比女友低而自卑,想营造能干的形象

很能赚钱的男友一直在盗卖名酒

  《潇湘晨报》 周凌如 罗小红 

  在同事和老板眼中业务能力和人际能力都堪称完美,在外人印象里穿着得体,为了女友辞职来到长沙的小伙阿豪(化名),明明有一份不错的工作,却选择盗卖公司的名酒,一月之内获利4万余元。而阿豪这么做的理由,仅仅是为了向相恋5年的女友证明自己有能力。近日,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对阿豪的盗窃行为作出了判决。

  一个月给女友转账6万余元

  阿豪与女友小丽(化名)于2016年相识相爱。大学毕业后,阿豪顺利进入了福建福州地铁工作。2020年底,因小丽要到长沙工作,阿豪毅然辞职,跟随女友从福州来到长沙,在长沙一家信息科技公司担任销售经理。

  尽管感情稳定,但阿豪始终有一个心结:他一直觉得自己配不上女友。“她文化比我高,而且我觉得她很高雅。我是函授毕业的,没有什么文化,感觉自己配不上她。”

  为了平衡自己的自卑情绪,证明自己有能力,阿豪对小丽谎称自己在外面赚外快,很赚钱。

  小丽的证言显示,阿豪的工资以及“外快”,都会转账给她进行保管。从3月份开始,短短一个月内,阿豪给她转账了6万余元。“除了日常的花销,我都存起来了。”小丽说。直到案发,小丽才知道阿豪口中的“外快”是指什么。

  偷来的烟酒都卖到公司楼下的烟酒行

  原来阿豪发现,公司用于招待客户的烟酒都不上锁,放置在大厅或者没有锁门的办公司内。阿豪深得老板的信任,如果需要用公司的烟酒招待客户,在公司同意后就可以拿走,“不用走申请,但不能超过晚上九点”。

  于是,阿豪萌生了偷烟酒换现金的念头。

  一般等晚上10点后,公司没人了,阿豪就开始行动了。他把偷来的烟酒都卖到公司楼下的两家烟酒行,从2021年3月至4月,大约换了4万余元现金。

  提到阿豪,公司楼下两家烟酒行的老板都表示虽然不熟,但有些印象。在老板眼中,阿豪每次来都提着公文包,穿着也比较得体,还提供了自己的微信,“不像是违法犯罪的人”。根据老板的说法,关于这些烟酒的来源,阿豪都说是单位送的。

  一位王姓老板的证言显示,阿豪最后一次来店里是2021年4月21日晚上10时30分左右。那天阿豪到他的店里来时,手里拿着两瓶茅台酒。老板检查了一下,酒都是真的,就收下了。“酒是用一个红色盒子包装的,上面写有‘15年茅台酒’字样,市面价值大概在5300元至6000元左右。我是按5000元一瓶的价格收的。”王老板说。

  次日,该案案发,公司发现烟酒被盗报了警。4月23日,阿豪主动前往公司投案,被民警带回派出所。

  人脸识别留下刷脸记录

  “阿豪把公司里能够抹去的监控都抹去了。”该信息科技公司老板鲁先生向记者透露,拍到阿豪偷酒过程的监控都被抹去了。但监控主机放在一间需要刷脸进入的办公室里。“刚好那段时间只有他刷脸进去,后台留下了他刷脸的记录。”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地方的监控阿豪删不掉。2021年4月22日上午,信息科技公司的人事负责人发现烟酒被盗,于是报案。通过查看物业电梯监控,他发现了阿豪的身影。

  该人事负责人称,放酒的办公室中,平常只有老板和财务室会锁门。阿豪没有权限进入老板办公室和财务室,但他把公司外面的电路总闸关掉了。公司断电,门禁失效,阿豪就能进去。

  在公司老板鲁先生看来,“阿豪看上去是一个完美的人”。在鲁先生说,阿豪平时在公司待人接物非常妥帖,业务上的表现也很完美。直到公司去找客户查证阿豪的工作,才发现阿豪从来没有拿到单子,甚至从来没有跑过业务。“所有的业务、业绩都是他自己编的。”

  记者从判决书获悉,法院认定阿豪于2021年3月至4月,共盗取29瓶白酒和2条香烟,给该信息科技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为7.6万元。事发后,阿豪的父母赶到长沙赔偿了公司损失,得到了公司的谅解。

  近日,长沙市雨花区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阿豪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


浙江法制报 案卷 00007 很能赚钱的男友一直在盗卖名酒 2021-09-15 2 2021年09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