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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一家人偷偷越境到国外开饭店

检察机关:国境线不可非法逾越

  通讯员 林杰荣 本报记者 高敏 

  本报讯 偷偷穿过国境被破坏的铁丝网,溜到国外开了家饭店,一家人还先后多次偷渡去帮忙……近日,宁波市奉化区检察院对毛某某等人涉嫌偷越国(边)境一案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对他们开展宣告训诫和法治教育。

  “我最早是在2017年11月时偷渡到缅甸小勐拉特区的,当时打算在那边开一家饭店赚钱……”毛某某供述,此前,他从宁波乘飞机到云南昆明,再到西双版纳旅游,发现那边饭店生意很好。

  毛某某向附近店家了解在西双版纳经营饭店的条件时,店家推荐他到附近缅甸小勐拉特区开饭店。毛某某没有办理过出入境证件,但赚钱心切,于是根据指引,到了景洪市。在景洪乘坐客车时,毛某某从司机处打听到,没有护照以及出入境证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山林小路偷渡至缅甸。毛某某在打洛口岸下了车,经关口村民介绍,被带到边境的一个村庄。他给了一个村民100多元钱,村民就用摩托车载着他,通过田坂小路开进一片树林。

  “树林深处是国境,有铁丝网拦起来,但有一处铁丝网被拆坏了,摩托车可以直接从那里开过去。”毛某某说,村民此后把他带到了缅甸小勐拉特区的小镇上,他在镇上住了1个多月。期间,毛某某在当地考察饭店经营情况后,便承租了店面开始装潢,打算开一家海鲜美食饭店。1个月后,毛某某在缅甸村民的帮助下,采用同样方式,偷渡返回云南。

  2018年至2021年1月,由于经营需要,毛某某的妻子、儿子、儿媳先后到缅甸小勐拉特区的饭店帮忙。毛某某及儿子虽然在该段时间办理过出入境证件,但因出入境证件不同于护照,期限只有1年,需到边检部门办理法定手续,但两人在证件失效后,没有及时续期,因此后来依然存在偷渡情况。而毛某某的妻子和儿媳,自始至终从未办理过出入境证件,都是采用坐“摩的”穿过树林国境铁丝网的方式进行偷渡。

  警方获悉相关线索后,于2020年11月底对此案立案侦查,后于2021年6月,将案件移送至奉化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通过详细讯问核实,查阅毛某某等人提供的饭店营业执照及内外布景照片,认为毛某某及家人确实是为经营饭店而偷越国(边)境,但考虑到次数超过立案追诉标准不多,也没有造成其它后果,犯罪情节轻微,加上几人均坦白交代,自愿认罪认罚,遂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同时向警方发出对几人作出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

  承办检察官表示,虽然检察院没有起诉,但不意味着偷渡的行为没有违法犯罪。当前,国际上疫情形势依然严峻,所有人都应该严格地遵守出入境管理规定,这不仅是对法律的敬畏,更是对生命的敬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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