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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03版:市井事

男孩们上网要注意 “艳遇”可能是套路

  通讯员 慕煊 

  本报讯 男子上网和“美女”裸聊,不想被录下画面敲诈勒索。近日,平阳县法院审理一起境外犯罪集团敲诈勒索案件。

  2020年3月3日,95后吴某收到一条陌生人添加qq好友的消息,对方自称是名年轻女性,可以和吴某裸聊,吴某同意了。

  按照对方要求,吴某扫描了一个App二维码,进入后,开始与“美女”裸聊。但视频时,“美女”没有说话,裸聊了一半,对方便挂断了。

  此后,对方重新发来语音,说话的却是一名男子,称录下了吴某裸聊的视频,要求吴某转账2688元才能删除,否则将视频发给他的亲人。

  吴某无奈之下只能同意,但对方一直抬高删除视频的费用,吴某无力支付,选择报警。

  很快,嫌疑人郭某等人被抓获。原来,郭某等人系境外敲诈勒索犯罪集团成员,他们冒充年轻女性,引诱被害人裸聊,同时发送App的二维码给被害人扫描,借此获取手机通讯录,然后使用事先准备好的美女视频,邀请被害人裸聊,事成后对被害人强行索取财物。

  经查实,郭某在经朋友介绍偷越国境并担任裸聊敲诈人员期间,犯罪集团敲诈勒索金额达100万余元,他还招募姚某、陈某(均另案处理)等人,负责转移赃款至少336775元。郭某等人再次偷越国境回到国内后,被警方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罪、偷越国境罪,应依法予以数罪并罚。郭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在敲诈勒索犯罪、组织他人偷越国境犯罪中均系从犯,法院依法对其予以减轻、从轻处罚。据此,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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