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T板上的地图 缺失海南岛、台湾岛等
撤回广告,罚款20万元
本报记者 陈洋根 通讯员 庄映泉
“是我们工作中疏忽大意了,马上撤下地图并整改。”面对执法人员,天阳亲子教育培训机构的杭州萧山营业场所负责人当场承认错误并表示立即纠正。
近日,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在对辖区教育培训机构的执法检查中,发现一家名为天阳亲子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其经营场所使用含有中国地图的大型KT板进行广告宣传,KT板上展示的中国地图未将我国领土表示完整、准确,地图上缺失海南岛、台湾岛、海洋领水九段线等信息。
执法人员依法当场要求该机构撤回上述广告,并指出广告宣传中使用不完整地图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的规定。
当事人第一时间下架该KT板,并在其经营场所张贴此事声明。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广告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该教育培训机构作出处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法条链接
我国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一)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三)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五)妨碍社会安定,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六)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泄露个人隐私;(七)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八)含有淫秽、色情、赌博、迷信、恐怖、暴力的内容;(九)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十)妨碍环境、自然资源或者文化遗产保护;(十一)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