捏造事实拿回欠款 虚假诉讼后果严重
通讯员 李庆尧 詹梦洲
本报讯 为拿回拖欠的餐费,竟捏造虚假工资单以便获得优先补偿。近日,开化县法院经公开审理,被告人余某、方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9年10月,方某开办的浙江某服饰公司因经营不善濒临破产,向开化县法院提交了破产清算申请。余某承包的该公司食堂也被拖欠餐费7万元。得知企业拖欠职工的工资可以优先补偿,余某便向方某提议,将拖欠的餐费做成公司拖欠其和其丈夫、姐姐的工资,并做到公司工资表上提交至法院。之后,余某依据这份伪造的员工工资表,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致使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了裁判文书。
2020年8月,方某自动投案。同年9月,被告人余某被传唤到案,两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余某、方某以捏造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构成虚假诉讼罪,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