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6年参加自考
他和儿子约定:明年要在浙大相见
本报记者 王春苗 通讯员 郑飞
“没有不可治愈的伤痛,没有不能结束的沉沦,所有失去的,会以另一种方式归来。自学,天天见;自考,明天见。”
这是省第三监狱罪犯詹某强的修心日记,字里行间充满了自信。在大墙的6年时间里,他在警官的教导下,不间断地参加每年春秋季自学考试,修心励志,悔悟人生,为即将到来的新生打下坚实基础,也让身边人看到了改造的意义。
自考,让他陪孩子一起成长
今年47岁的詹某强,6年前因犯集资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入狱后,詹某强失去了陪伴孩子的机会,在孩子心中伟岸的形象也一下子崩塌了,甚至一度成为孩子的反面教材。一想到妻离子散,特别是年幼的儿子被迫到广东投靠亲戚,詹某强陷入了深深的自责中。
“父母是孩子最好的老师。你虽然入狱改造,但你为人父的身份不会变,教育子女的职责也不能丢。想要弥补愧疚,那就迎难而上,你可以通过学习特别是自学考试,陪伴孩子一起成长。”包干民警对他说。
詹某强深受触动。这之后,他把一切可利用的时间都用在了自学考试上,“每次自考成绩一出来,我总是第一时间打电话告诉儿子……”这些来之不易的改造成绩让远在广东深圳的儿子知道“爸爸一直在努力”。慢慢地,一度内向自卑的儿子开朗起来,学习生活恢复如常。
自考,让他学会了坚持
今年是詹某强参加自考的第6个年头,连续12次参加自考,他已经通过了法律本科专业的全部课程和国际贸易本科专业的部分课程。“第一次参加自考,我的自信心并不是很足。可随着学习的深入和收获了一张张成绩单,我越来越明白,坚持就是胜利。”
这些年,也有一些罪犯对詹某强参加自考不理解,“现在满大街都是大学生,自考还有什么用?”“服刑还要把自己搞得这么累干嘛?如果在外面就这么努力,你早就不是今天的样子了。”尽管有不一样的声音,但詹某强坚持参加自考的决心、信心从未动摇过,“犯罪使我人财两空。与其在监狱空想将来生存致富的途径,不如多花时间夯实自己的基本功。在监内改造,有着浓厚的书香氛围,选择自学考试是自我磨练,更是遵循警官的谆谆教诲。自己这些年的进步,得益于管教民警的引导和帮带,特别感谢省第三监狱的改造环境改变了我的成长轨迹。”詹某强感慨地说。而受他影响,一些罪犯也加入了自考的行列。
让他更开心的是,就读于深圳市某学校高三年级的儿子成绩很不错。父子俩约定:希望2022年在浙大相见!